酒駕緩起訴期間再犯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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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3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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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檢察官若起訴本次酒駕,可依法撤銷緩起訴,並繼續偵查、起訴,所以法院會陸續接到2件酒駕案件。 至於法院如何審理,要看你犯罪情形而定,通常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但你短時間內連續酒駕肇事,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使否符合罪責原則,恐有疑慮。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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