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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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0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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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因為財物損傷係屬於民事糾紛,警方也無法從中介入,建議可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就車禍損害賠償事件進行調解,或是直接提出訴訟,重點是必須在車禍發生的2年內由車輛的所有權人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2.建議將當初向警方報警的紀錄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車禍現場的照片及車輛維修的收據證明等,若對方不承認亦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直接向您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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