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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購買之商品與保證不符退貨遭拒

  • 大頭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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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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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透過露天拍賣的廣告,買方從LINE向賣家(有限公司)訂購一組車門改裝套件。經事先詢問,賣家強調安裝該套件不需破壞車體/鑽孔。然而買方實際安裝過程發現需要剪裁敲打車身內側板金,賣家所附安裝影片亦顯示如此。買方請求退貨卻遭拒,賣方表示不傷車體之保證僅限於底盤鋼樑等重大結構故不負責。請教律師

    (1) 買方可否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要求退貨全額退費?
    若賣方拒絕,此類案件經由消保會協調對買方有利之結果機率高否?
    若賣方上週五寄出貨物(週六到貨),買方是否最晚須於本週四寄出存證信函

    (2) 若協調遭拒,是否須進行民事訴訟?此情況判決是否對買方有利?
    因賣方未事先說明安裝對車體的破壞性,買方是否可請求連帶賠償延請技師安裝的費用

    懇情律師賜教,謝謝您!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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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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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第4項規定: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是以,本件符合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屬於通訊交易,自可不附理由解除契約,另有關僱請師傅之費用,應可一併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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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7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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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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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