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專利、商標、著作、營業秘密 > 詐欺 商標 求解 ?

詐欺 商標 求解 ?

  • 右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30 00:28 
  • 文章人氣:1517
  • 個人積分:2
  • 事情是這樣 發生再自己身上 我在app拍賣程式 賣三件k牌仿冒品衣服 當初要賣原因是因為這三件有兩件 我穿不下 放著也是放著所以乾脆拿出來賣 後來想想也少穿三件賣一賣 後來被一個買家同時買走 出售後買家通知我這是假貨要求全額退款 但我看到訊息後已經是第三天了 我也跟這買家做好協調 我願意全額退款並支付其他賠償 商品費加他所列出來的明細 加一加共9000元整 也說明這三件衣服我也沒有要拿回的意思 也算達成民事和解 但?買家已經在第二天就已經把商品拿去檢驗並放在刑事組 也報警做完筆錄詐欺公訴罪 無法撤告 我懂? 我只想知道 我接下來該怎樣做 等侯傳單嗎?再這之前我該有什麼動作 或準備什麼? 開庭時 又該怎樣才能降低傷害~我真的很有誠意處理此事? 而商標法部分 我真的不知道這樣會違法啊??到底怎麼辦 真的是後悔都來不及了????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30 01:18 
  • 文章人氣:244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警局可能會先傳喚您到場製作筆錄

     

    2、詐欺罪部分因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可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的機會。

     

    3、侵害商標權的部分,需另外向商標權人尋求和解,否則可能會被起訴判刑。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保障自身權益並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30 10:33 
  • 文章人氣:241
  • 個人積分:1362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您當初與對方和解的過程中,有無相關對話紀錄或簽訂和解契約書,若已經達成民事和解,加上您僅是少量販售及犯後態度良好,檢方應會以緩起訴處分。

    2.除詐欺外,商標侵權行為亦有刑事責任,且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警方知悉後司即可依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逕予偵查,依您所述,係明知該物品係屬仿冒品衣服,仍對外販售,符合違反商標法的構成要件,建議先行與廠商取得聯繫並達成和解,只要廠商願意與您和解,檢方予以緩起訴處份機率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30 21:05 
  • 文章人氣:225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可能涉犯刑事詐欺商標法之犯罪,警察將通知您前往警局製作警詢筆錄,之後會再到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製作筆錄前,事先與律師討論,避免您自己之證詞,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目前若欲承認犯罪,即須支付和解金,方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處分,若證據不充足,則有機會可考慮否認犯罪,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2-01 13:53 
  • 文章人氣:229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根據你的陳述,你沒有詐欺取財的意圖,根本就不會構成犯罪,只要好好答辯應會直接不起訴。

    此外,如果您對於該衣物並非仿冒品沒有知悉,那也不會構成販賣侵害商標權物品之罪。反之,如果你在警訊中表示你知道那是仿冒品,在與對方和解之後,檢察官應該會給你緩起訴的機會。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