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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列“女方不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在離婚協議書上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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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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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協議書的條款都代表雙方的誠信及承諾,如果有任何條件無法接受,最好就不要簽,協議不成還是可以訴訟解決的,否則將來可能會有更多糾紛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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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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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9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34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關於父母對於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在原則上是由離婚的雙方去協議的沒有錯,因此關於子女扶養費的協議,是具有法律上效力,此部分若您不認同,是否仍要於離婚協議書上同意,也請三思。 依照民法第1055條第2項之規定,如果協議的內容是不利於子女,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因此協議後,在法律上是有方法再由法院改訂由雙方負擔,不過協議由您負擔是否真的不利子女,畢竟還是要由法院審酌,訴訟結果究竟會如何難以評估。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 http://www.jf-law.com.tw/profile1.html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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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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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簽署,避免日後提告時,增加不利自己之證據,若無法協議,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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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0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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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簽立之後

    就無法在請求撫養費用

    除非情事變更(但機會很低)

    所以建議要審慎考慮

    因為如果能訴訟

    想必不會用協議

    應該是要件不是很夠

    或者是從現在開始收集證據

    訴訟準備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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