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行人走斑馬線邊緣被撞,對方告過失

行人走斑馬線邊緣被撞,對方告過失

  • 阿白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2 13:06 
  • 文章人氣:1085
  • 個人積分:2
  • 我妹妹【未滿18歲】不久前出車禍和解一直談不攏

    1.我妹是行走在斑馬線上,但是是在斑馬線邊緣,警方認為邊緣不算是行走在斑馬線上,所以開了一張罰單。

    【已看過監視器畫面,是行走在邊緣,但是沒有踩出斑馬線外】

    罰單寄來違規事實是:行人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網路上查詢: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請問如果違規事由寫的不一樣,這樣是正確的嗎?

     

    2.對方沒有被開單,反告我們過失傷害

    對方沒有被警方開單,所以對方以「我們被開違規罰單」,是我們違規,告我們過失傷害

    第一時間警方沒有進行酒測,也沒有測是否有超速,也沒有車禍的線,

    警方到場就做筆錄而已。

     

    請問行走在斑馬線邊緣,警方開我們罰單,這樣是對的嗎?

    另外,我們要如何反告對方?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02 18:55 
  • 文章人氣:288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不管有沒有行走在斑馬線上,如果對方有過失造成您妹妹受傷,可於六個月內對其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二年內請求侵權賠償。罰單部分如果不服,也可依法提出申訴。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