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國]台灣告香港恐怖情人自殺與妨害自由恐嚇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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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08-14 21:06 最後編輯日期:113-08-14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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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台灣女生,我的女友是香港人,我近期搬去香港與她同居生活,但交往3個月,因不滿分手,她長期恐嚇威脅要(1)自殺 (他真的手上有多處自殺痕跡);(2)因不准我回台灣,藏匿我護照,且她家有監視器,我完全被監控,包括我手機定位,我仍待業中,沒有自行出門的自由;(3)隨時查看我手機,甚至存我前任聯繫方式散布我們私密影片;(4)多次恐嚇要告我全家,因她跟我媽有肢體言語糾紛過;(5)多次恐嚇說認識台灣的台中黑道,要找人打我家人或是前任(他手上真的有黑道象徵刺青);(6)我仍多次提分手,他就會言語跟肢體暴力甚至有一次拿枕頭壓我臉,無法呼吸;(7)說我要賠償她,要跟我買婚姻取得台灣護照,且需要跟她居住五年。
我平常無法存太多被打的證據,因為每次她要做壞事,都先把我手機快速搶走甚至sim卡抽掉(根本專業累犯),我力氣不及她,且我不會使用暴力回打她,就單方面被肉體與精神欺壓;再來,監視器都是她家的,我沒有檔案,我人在香港又被軟禁,根本無法自行去醫院驗傷多處瘀青,但有香港朋友來我們家拜訪時,有看到我身上有瘀青,也給予我幫助。我說也要回告她以上罪刑,他說反正香港是大陸管了,不會管台灣人提告,台灣告也會告輸,且嗆我沒有證據。後來成功找機會存証據,目前手上有與她爭執的對話與語音檔,她仗著有錢有勢持續恐嚇我,期盼有人可以幫我解惑該如何處理,她近期說要提告我媽媽傷害罪還要告我欺騙感情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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