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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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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7 12:48 最後編輯日期:114-11-07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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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事情經過是10/4在FB刊登了一則賣鞋櫃售價是2500,就有買家詢問,就說他匯款給新竹貨運 然後有提供匯款單據,然後就告知新竹貨運會來取件並將款項轉給我,並給了我新竹貨運的連結
    於是我就填了收款帳號.姓名.地址.電話.後來就驗證不過.加入客服.
    總之後來我就發現是詐騙.但也沒當場戳破他.就只是跟他說操作太麻煩無法跟他交易.請他自行去跟新竹貨運退款 所以我沒有任何的財損 於是我就沒當一回事
    後來10/8就收到兩筆小額款項 分別是660跟60 下午2:31跟4:30 收到 我立刻打電話到銀行客服
    跟客服表示因為前面有個資外洩 這兩筆款項我並不認識 請他先暫停我帳戶所有的功能 不要讓款項再進去 並詢問他們是否可以退匯 但客服說無法協助退匯 加上個資法問題 只能他們幫我聯繫對方 留下我的電話等對方跟我聯絡 
    10/9我的帳戶就變警示戶了 也無人跟我聯繫 後來銀行告知我報案分局跟報案號碼 我找到承辦員警 告知員警我的狀況後 員警幫我跟提告人連絡告知我也是被詐騙個資外流 要將款項返還並請他協助撤告 提告的是匯入660的人 但員警說提告人不聽他解釋還罵他幫助詐騙 所以無奈表示他也幫不了我 
    我想詢問的是
    1.我做為賣家的交易並無成立 只是帳號外流(存摺金融卡密碼都沒有提供) 這樣還能算是三方詐騙嗎??
    2.我是收到錢的那方 對方不願意我將款項返還和解 難道我就只有被動等著被告嗎??若他是故意想藉此提出超過他損失的660以外的賠償呢??因為他2:31匯款 當天晚上7點就去提告了 銀行聯絡的速度也不可能那麼快  我能去到檢察官那得知他的個人資料後 反告他誣告嗎?? 
    3.另外一筆60元的尚未有任何動作 我有任何方式自救嗎??總不能這筆處理完他過一年才來提告 我又要被警示一次 然後流程又要全部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