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拿她沒辦法嗎?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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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4-1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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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下住戶到妳先生公司鬧說先生有外遇,但是卻並非事實,所以他的言論足以損害你先生的名譽,是極可能觸犯誹謗罪或者公然侮辱罪。而到妳公司說妳是小三,由於是在公開場合,也是可能觸犯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
(2)由於妨害名譽罪都屬於告訴乃論罪(不告不理),必須由被害人提起告訴,法院才會受理。妳和妳先生可以在知道住戶犯罪後的6個月內,到法院按鈴申告,讓檢察官處理本案。妳和先生也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可免付裁判費),主張住戶故意侵害名譽權,應負慰撫金等損害賠償責任,並要求道歉等回復名譽之處分。(參照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第1項)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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