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平行輸入正品賣家,目前有侵權問題,但不知侵權了哪部份?
- vin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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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6-0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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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
我正品平行輸入產品已先賣快二年了,但最近,被檢舉侵權,說會有動作
例如,ABC水壺外包裝上產品的名稱,ABC已被代理商註冊,
(查智慧財產搜索,該商品權利人是國外原廠,然後代理人是該代理商,應該是授權註冊)
1.那在平台上要合法繼續做銷售,還能在商品主旨上打美國ABC水壺嗎? 還是只能打美國水壺? 如果打美國ABC水壺,但有說明本商品「平行輸入,非台灣原廠代理,經銷商」,是否可行?
2.內容產品介紹尺寸,功能,文字可以用到美國ABC水壺,或美國製造商名字嗎?(製造商名字=ABC)我的疑問一直圍繞在,我被檢舉會成立是因為我商品標題有打ABC,用到代理商剛註冊成功的ABC商標嗎?商品內容介紹也是有用到ABC這名稱.
還是因為,我沒有讓消費者區分我為平行輸入,非台灣原廠代理,經銷商?
圖片的部份,因為我都是自行拍攝編排,也剛好沒照到包裝ABC上的logo,所以應該不是這點.
希望律師能幫我解答,後續也不知會不會收到要做筆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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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找了資料,剛剛在另一邊找到了一篇律師的回覆,
版友問:代理商直接將國外品牌的英文名稱進行商標註冊,是否就無法使用該品牌英文名稱?
如果他註冊了英文原名,水貨商就不能使用嗎? 這樣要怎麼讓客人知道呢? >"<
EX : Calvin Klein 被註冊,以後水貨商要賣CK商品,卻不能打Calvin Klein的名稱嗎?葉律師回:經過註冊的商標,只要用在真品上,並無商標侵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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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這是不是表示已被註冊的商標名稱,我一樣可以用於商品名稱之用途。
但我必須做好讓消費者區分我為平行輸入,非台灣原廠代理,經銷商呢?
我查一些大型購物中心,很多都有賣標題《平行輸入》canon相機,保養品,之類的,為什麼就可以在更公開的地方販售,是已經和原廠談好嗎?
還是要比照他們的做法,標示清楚平行輸入、文宣照片自己製作,販售平行輸入產品呢?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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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商品平行輸入』之進口商,對其輸入之商標專用權人所產銷附有商標圖樣之真正商品,苟未為任何加工、改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占、攏斷,促使同一商品價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 可蒙受以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圍內,應認已得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為之,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反之,倘非原裝銷售,擅予加工、改造或變更,而仍表彰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或附加該商標圖樣於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加以陳列或散布之結果,足以惹使消費者發生混淆、誤認其為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之使用者、指定之代理商、經銷商時,自屬惡意使用他人商標之行為,顯有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之犯意,應依其情節,適用商標法之刑罰規定論處。」故不論從商標法之立法目的及體系觀之,商標法之解釋適用,均圍繞著商標法第1條之立法目的,而著重於商標所具有之表彰商品來源、保障商標權人信譽、維護公平競爭交易秩序等功能,殆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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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平原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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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行輸入務必是正品,販賣假貨是其他問題
2. 必須寫清楚你是平行輸入商品,照片跟文案也最好自己來
3. 商品本身不會侵害商標權,但如果使用了代理商的商標,還是有侵害商標權之虞。初步建議您不要意圖將對方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使用,僅作為商品
本身之說明。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備齊資料再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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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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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在於代理商A在台灣搶註國外原廠商標,因此商標權人並非國外原廠B,因為商標權耗盡原則可以對抗的是商品出賣人(例如你是向B買的,你可以對抗B,也就是B不可以對你主張商標權),但是你的情形可能無法直接向A主張商標權耗盡原則(因為你不是向A買的,且商標權人是A不是B)。
你也許只能主張商標權的註冊罹有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的瑕疵,依據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規定請求法院認定該商標權是否罹有得撤銷的瑕疵,並請法院因此認定商標權人不得對你主張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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