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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冷氣排水管漏水,可以請求管委會處理嗎?

  • C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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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24 16:24 
  • 文章人氣:4590
  • 個人積分:6
  • 房屋是6層樓的電梯公寓,家住5F最近發現房間有漏水現象,查詢後發現是冷氣排水管有漏水現象,我們自己開啟冷氣時會有漏水狀況,但停用冷氣後,發現漏水狀況仍存在,再與6F住戶確認開關冷氣時間,確定他們只要開啟冷氣,5F牆壁就會開始滲水到房間地板,所以判斷冷氣排水管應該是共用管線,也與4F住戶確認,他們並未發現會漏水,所以判斷應該是剛好管路老舊破損處,剛好位於我們住家5F房間位置,請問此案例,可以跟管委會請求修繕嗎?

  • 王友正 (王友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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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2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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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37號
  • 您好:如果破損管線是位在您們5樓與6樓之間,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應由您與六樓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進行修繕。若有需要進一部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 如有需要進一步討論諮詢,歡迎來電0932372316或加LINE(lawyerwang0512)與我聯絡。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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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2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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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一、原則上你的要求是

    被告應依附件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鑑定結果所示方式房屋修復至不漏水狀態。
    (所以如果你找不到漏水原因,原則法院會求鑑定,最先如果不要求技師公會,也必須
    找水電商,費用先由原告出,待證明是由6樓引起,就會由6樓出)
    二、如果是公用的部分: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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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24 17:45 最後編輯日期:106-07-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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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一、按公寓大廈管理條第10條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
    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
    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
    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二、所以你可要求管委員修繕,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

    三、再依該法第36條

    管委員有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四、你也可以依該法第48條向市政府的公寓大廈管理科檢舉,如果他們不修繕,可以裁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
    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
    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未善盡督促第十七條所定住戶投保
        責任保險之義務者。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的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xqp6941m

    Fb:恪明法律事務所

    恪明法律、地政事務所主持律師為沈明顯律師;電話法律諮詢(02)2325-8188                                  

    或打0906391006:0920361006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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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7-24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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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簡單來說誰的管線就是誰修繕,如果是兩戶共用管線,就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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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上仁律師事務所:0911-101-770(LINE同)、shangj.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