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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4歲偷竊

  • M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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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06 20:59 最後編輯日期:107-03-0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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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兒今年6月滿13,初三被A同學教唆到B同學家玩的時侯偷竊

    當天晚上被B同學家長發現馬上就把錢全部歸還

    不過B同學的爸爸說去年6月家裏掉了11萬多

    反推回去那天我女兒也有去家裏玩所以也是我女兒偷的

    不過我女兒只承認去年拿了2萬

    這個金額是我跟先生把小孩帶到警局之後問出來的

    不過B同學的爸爸就是一口咬定他掉了11萬多

    B同學爸爸說他提不出證據證明掉了11萬多但我們也沒辦法證明我女兒只拿2萬

    但他就是掉了這麼多錢

    我們說各退一步賠他5萬

    但B同學的爸爸不願意說這樣他的權益受損

    堅持要我們分期付款還清這筆款項

    不然就請司法處理查我女兒的金流跟網路購物交易

    我們很有誠意要解決

    雖然去年我女兒拿錢是事實

    不過這麼大筆的金額去年沒報案今天才說也太不合理

    我們決定小孩先去警局自首

    請問,小孩會有什麼罰則,金額會怎麼賠償

    到時父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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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06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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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小孩基本上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應不致於有太嚴重之後果,而賠償的部分,則看偷了多少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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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0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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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您女兒可能涉及竊盜罪或加重竊盜罪(侵入他人住居行竊),但您女兒尚未年滿18歲,原則上會依少年事件之程序來處理,可能處以保護管束之類的處置不會有刑責處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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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07 00:34 最後編輯日期:107-03-07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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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6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按未滿14歲之人,因其心智發育未臻成熟,欠缺判斷不法與控制自我行為之能力,無由期待其適法行事,故刑法第18條第1項明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將之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之人。
    2. 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本所法律扶助服務縣市:宜蘭、基隆、台北、士林、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橋頭、屏東、台東、花蓮、澎湖、福建金門、福建連江。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關心您 !


  • 趙平原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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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07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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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一、按刑法18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二、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可能會給予假日
    生活輔導或保護管束之保護處分,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能會提起民事訴訟,
    請求小孩和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

            Fb:法律諮詢服務&債務整合協商

    恪明法律事務為陳玉庭律師;、沈明顯律師關心您的法律問題

    電話法律諮詢0906391006:0920361006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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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3-11 21:52 最後編輯日期:107-03-11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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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6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關於你的問題:

    女兒今年6月滿13,初三被A同學教唆到B同學家玩的時侯偷竊

    當天晚上被B同學家長發現馬上就把錢全部歸還

    不過B同學的爸爸說去年6月家裏掉了11萬多

    反推回去那天我女兒也有去家裏玩所以也是我女兒偷的

    不過我女兒只承認去年拿了2萬

    這個金額是我跟先生把小孩帶到警局之後問出來的

    不過B同學的爸爸就是一口咬定他掉了11萬多

    B同學爸爸說他提不出證據證明掉了11萬多但我們也沒辦法證明我女兒只拿2萬

    但他就是掉了這麼多錢

    我們說各退一步賠他5萬

    但B同學的爸爸不願意說這樣他的權益受損

    堅持要我們分期付款還清這筆款項

    不然就請司法處理查我女兒的金流跟網路購物交易

    我們很有誠意要解決

    雖然去年我女兒拿錢是事實

    不過這麼大筆的金額去年沒報案今天才說也太不合理

    我們決定小孩先去警局自首

    請問,小孩會有什麼罰則,金額會怎麼賠償

    到時父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親自回答如后:

    一、你可以考慮安排女兒進行民間測謊。

    二、測謊通過後,拿著測謊報告跟對方家長好好溝通。

    三、對方可能會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父母連帶賠償,但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以受有損害才需賠償,如果你女兒只有偷二萬元,你們需賠償的責任也就只有二萬元。

    四、對方未必會告,是否自首仍請三思(如果對方去告的話這個是少年事件,會從輕處理)。

    五、做父母的不會有刑事責任,不用太擔心。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我們有多次妥善處理之經驗,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所長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詳談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第一銀行隔壁狀元吉第大樓,25樓電梯口出來右前方。*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服務範圍: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苗栗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及各該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分局及派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