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當
- hak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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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07-1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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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小谷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應該要分作兩個層面來看,分述如下:
1.一個人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提起訴訟也就是告人呢?
在法律上,只要那個人認為他的權利受到他人侵害了,他就有權提起訴訟。
所以"客戶有權利也告我朋友嗎?"
依照上面的論述,答案是可以的。因為確實是你朋友動手弄破水管的。
2.縱使可以告人,那就一定有道理,也就是會勝訴嗎?原則上,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是採取證據裁判主義,也就是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確實有這件事發生,法官才會判起訴的人贏。
所以你朋友被告是正常的,至於你說因為你朋友也是依照客戶指示的點施工才弄破水管,這個說法只是來告訴法官,我沒有過失也就是我沒錯。
不過縱使你有說法,但是如果那個客戶到時候打死不認他有說過這句話,這時候就是要有證據證明這件事啦,勸你趕快和你朋友商量要怎樣收集、保存證據,方為上策!
至於老闆賠不賠都不影響動手的人是你朋友這件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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