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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社區管理費收取爭議

  • 阿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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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26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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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社區是有大樓及透天的混合型社區,大樓約30戶,透天約15戶

    目前剛成立管委會,開會時決議管理費收取大樓每坪70元,透天區每戶1800元

    而我是大樓的兩房戶,一個月是1700多元,而相較於透天區的合併戶有上百坪,卻只要1800元

    社區的費用是區分大樓區,透天區及共用區的,大樓電梯等等費用是大樓支出,帳是分開的

    管理費的收取方式在決議時,大樓住戶為了和諧幾乎同意

    請問不管在怎麼不公平,只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一兩戶不同意住戶就沒有辦法抗議,只能吞忍接受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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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2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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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大樓型、透天型的公設沒有混用、帳目分開,則分別訂立收費標準並無不妥。

    2、反之,如果有違反平等原則等,則可以提起確認規約無效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阿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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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2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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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大樓型、透天型的公設沒有混用、帳目分開, ... (恕刪)

    主要是管理員的費用,這是大樓區和透天區依戶數比例去分2:1的費用

    但可以主張用建坪去分比例嗎?透天區在基地裡範圍相當大…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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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2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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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若是透過合法程序招開的會議所訂定的規約

    依法住戶就必須遵守

    若您覺得規約有顯失公平之處

    您可以依民法第799條之1第3項的規定

    向法院訴請撤銷規約

    但必須於規約成立後的三個月內為之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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