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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糾紛

  • 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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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5-30 00:14 
  • 文章人氣:1204
  • 個人積分:2
  • 一個月前我使用美容體驗券去做美容,在店員的遊說下購買了價值15萬用貸款分期方式購買產品且產品已拆封簽名,當時也不知道那些產品價值15萬,如今我想取消而且我產品還沒有使用過我能適用美容瘦身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第10條有一條寫說(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係指已拆封使用之最小消費包裝商品)嗎?
  • 黃偉哲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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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5-30 00:41 最後編輯日期:108-05-30 00:4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可以考慮透過消保會就消費糾紛進行調解,倘若調解不成,可考慮透過訴訟解約,並請求該店家負擔貸款。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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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5-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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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858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建議您可以先發函給業者表示要解約退貨

    但是否需負擔違約責任要看契約有無約定

    若業者不願意解約或要求的金額過高

    您可以向消保會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林明忠 (林明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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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5-31 09:1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550
  • 律師評價: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688號
  • 哲哲,您好:

     

    契約是否適用「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必須先確認該契約是否屬於「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如果該買賣契約僅約定由賣方提供美容產品,而不包含相關的美容服務,就不符合該「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適用之情形。

     

    建議您先連絡賣家,表明要解除契約。如賣家有誠意處理,就圓滿處理即可。如賣家置之不理,可寄發存證信函表明要解除契約。再來,依契約看有無違約金或其他損害賠償的約款,如違約金過高、損害賠償約款顯不合理的情形,都可以向消保官申訴,或就消費爭議申請調解。倘若調解不成,才考慮訴訟一途。

     

    ------------------------

     

    如有進一步問題,可以透過下列的方式聯繫我,讓我們一起討論如何解決您的問題:

     

    林明忠 律師

    手機:0931703711

    LINE ID:saholia

     

    因客戶繁多,為免遺漏而遲延處理您的問題,請勿寄電子郵件或於論壇直接回覆。

     

     

  • 案件請聯絡:0931703711、Line ID:saho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