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商和其它住戶的和解內容,可以做為訴訟時的證據嗎

- iren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20 16:01
- 文章人氣:547
- 個人積分:36
-
大律師好,
我買到1棟爐渣3層半透天屋,(已經鑑定為爐渣屋),但只發現1-3樓天花板有爐渣,4樓目視未發現。我和建商二審訴訟中,建商已和其它住戶達成和解,幫住戶修復1-4樓全部天花板,另外,牆壁部分建商主張已經過粗胚打底及粉光已阻斷水氣,故不需修復,並給予住戶15日的住宿補貼。 請問:現在建商請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修復爐渣費用,鑑定項目為1樓40洞,2樓15洞,3樓2洞,我方認為這種鑑定項目不合理,又自行申請鑑定,修復全屋爐渣,包含天花板,牆壁,及長期修復成本。 如果建商主張4樓沒有爐渣,我方可以主張他和其它住戶的和解書有修4樓天花板代表4樓有爐渣,這樣可以嗎, 另外,他給住戶15日00汔旅住宿補貼,我方可以同樣主張15日住宿津貼嗎? 被這官司弄的很煩,請大律師們給我指點迷津,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20 16:27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59850
- 律師評價:506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是本件會有瑕疵擔保之適用,惟須注意您要主張建商有修護其他住戶4樓,此部分需釐清當初建商維修原因為何?至於補貼住宿部分,您可以主張,倘建商不同意,您可以先向在地區公所申請調解,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李路宣 (李路宣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20 16:4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858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四樓是否有爐渣狀況建議仍應於訴訟中透過鑑定方式確認
建商於和解筆錄中有載明願意修繕四樓天花板
與究有無爐渣不見得有關聯
至於住宿補貼應為建商與其他住戶之和解條件
若修繕期間確有外宿之需要,您仍得為相同之主張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06-20 21:23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11156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四樓的部分仍需鑑定,尚難以其他住戶的和解書來直接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