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對方欠錢3萬元逾期未還,打算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由於我沒有和對方簽借據,只有口頭和匯款記錄,我打算在存證信函的內容寫對方欠我[5萬元],限X月X日全數償還,否則要走法律途徑...(主要是想對方回應沒有欠那麼多,只欠3萬->那麼我就多一個證據)
我在想說:之後我提支付命令,對方提出異議而要走訴訟的程序時,在誇大金額數據這方面會不會對我比較不利,反成敗訴之理由?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71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3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