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費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10-13 21:04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44476
- 律師評價:46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第516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526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本件倘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您可以在20日提出異議,就利息及本金等爭執,您可以先向在地區公所申請調解,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10-13 22:21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101826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對方協調金額,若金額協調失敗,可待對方提告,再至法院協調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10-13 22:28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9698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對方協調金額,若協商破裂,可待對方提告,再至法院協調。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9-10-14 10:07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態度恐無從救濟。
2、不過倘若您沒有失聯或是藏匿財產,對方不能直接對您執行,必須先提起民事訴訟或是支付命令確定之後才能夠執行。
3、如果無法協商就是等對方提告執行,如果您無資產就是扣薪水,只是會增加執行費、利息等不見得比較好。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7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