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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共有之地價稅負擔

  • 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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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8-0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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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有一塊公同共有的土地,經法院裁判分割後,往後地價稅的負擔是否還負連帶責任?若分別共有人未繳自己持份的地價稅,其他共有人會受強制執行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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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8-0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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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45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別各有人各自按其應有部分繳納稅捐;若未繳納,可能執行未繳納之人之應有部分;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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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8-0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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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分別共有土地各別共有人只須對自己的地價稅負責,若有人未繳納地價稅,也只有其自己的財產會被強制執行。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謝政恩 (謝政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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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8-0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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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8 │ 律師證號: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您好,建議直接詢問地政機關,原則上分割後即各自單獨所有土地,也應該可以獨立地號,各該土地之規費即各自地主負擔,自無涉或影響他方。

    建議與律師諮詢,以獲更有利之處理策略,歡迎聯繫!!

    謝政恩律師(James C.E. Hsieh) 政大風管所碩士/政大法律系學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臺北市100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02號5樓 Tel:(02)23966080 Fax:(02)23966077 Cell:0919731236 Line ID:@036nxkvu(搜尋ID時,@也要填入) / 行動條碼:https://lin.ee/p50cGMn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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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8-0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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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8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倘共有物經分割後,即為個人所有,不會再有共有情事,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均尚有待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