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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上墳墓不遷走

  • 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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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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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們家的農地在爺爺那個時代

    有賣使用權讓人家當墓地

    墓主埋葬時間在民國80年

    符合91年7月19日前違法殯葬行為案件

     

    多次協調無果

    對方死活不遷

     


    只好上法院請求遷移

    因他有使用權的那張紙

    所以我們這邊敗訴

     


    想請教的是若有人檢舉

    可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0條,第83條規定

    墓主需受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並限期改善

     


    我有查一下法規確實有這個罰責

    想要確定罰款的部份

    墓主會被處罰

    那地主呢?

    是不是也要被罰還

    是只罰墓主?


    再請專業的律師朋友們解答一下

     

    萬分感謝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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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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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你的情形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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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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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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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殯葬管理條例第70條:埋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骨灰或起掘之骨骸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應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或火化處理;火化屍體,應於火化場或移動式火化設施為之。

    第 71 條:本條例施行前依法設置之私人墳墓及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前既存之墳墓,於本條例施行後僅得依原墳墓形式修繕,不得增加高度及擴大面積。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經依第二十八條規定公墓墓基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使用年限者,其轄區內私人墳墓之使用年限及使用年限屆滿之處理,準用同條規定。

    是法律原則上並不溯及既往,且因您祖父賣使用權係在本條例前,是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尚非無疑,本件應釐清您祖父當初出售使用權有無使用年限?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且倘您不服原審判決,需在收受判決書20日內敘明理由上訴,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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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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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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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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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非無償使用,則可以向對方主張給付租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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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10-04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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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對方既然取得使用權,當然不能隨便要求對方搬遷,等到使用期限屆滿,才能要求搬遷收回土地。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