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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職,卻要追究先前在職時所損壞賠償?

  • 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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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18 11:45 
  • 文章人氣:1181
  • 個人積分:8
  • 前幾天因為我未按照公司人事規章提出辭職,依規定須45天前告知。
    我在九號領完薪水後就沒去上班,但是那九天薪水我並不想要,所以我也沒再到公司,也因此公司公告我連續曠職三日予以免職。
    於是最近聽以前同事說”公司要找我以前所弄壞的東西,要我照價賠償。不然就要告我。”但是我印象中在職的時候並無損壞東西(我也不確定),但他們就說要告?
    雖然目前還沒動作,不過我想知道如何解決,以及如何自我保護。
    請問:
    1這些問題怎麼辦?又該如何追究??
    2就算我有弄壞東西,他們沒有當下要求賠償,反而事後要求,這樣行嗎?
    3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我弄壞,就算當時候有人看到,那又該如何?
    4如果真的告了,那又非屬實,我可以反控誣告嗎?
    以上問題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