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合理懷疑可以請警察受理報案[詐欺]嗎

- 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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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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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阿呆借錢給網友,沒有簽借據,只有ATM匯款記錄、手機及事後錄音,對方還了一部分錢後,剩下的都逾期找理由沒還錢,發來發現一些疑點,請專業律師們幫我看能不能符合[詐欺]成立要件
(1)第一次借錢:對方說要繳1萬元罰單
--->我目前事後無法舉證對方說法
(2)第二次借錢:對方說撞壞朋友車子,要賠一萬元,在網路對談間告知他在某醫院某科病房工作 --->我打電話到醫院詢問,並無該名員工
(3)第三次借錢:對方說姐姐急繳房貸1萬元,並告知姐姐手機號碼及還款日期
--->日期已到並無還款,事後致電姐姐手機確認,一直都無人接聽
基於(2)和(3)的理由,我能去警局報案[詐欺]嗎?
我的查證應該不會有事後反遭對方誣告的問題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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