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調解後對方不履約

- Fufum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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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1-0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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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勞資糾紛於111年12月29至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親自簽名達成協議「於112年1月5日給付第一筆金額,於112年1月10日給付剩餘金額,若一期未給付,剩餘金額視同全部到期。」 1月5日第一筆金額未如期給付,對方於1月6日私下請求全部金額1月10日一次給付,但是我不同意,要求於1月7日晚間五點前給付完畢全部金額。知道可以拿法院核定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過我也還沒收到法院核定書,在這期間,請問我有什麼其他的作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因先前對方長時間拖欠薪資,不斷給予承諾又不斷不信守承諾,已造成身心困擾,如今又再次拖延,精神損害,實在不堪忍受)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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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1-0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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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支付,並且向法院詢問何時能拿到調解書
2、建議聲請強制執行
3、另外,即使對方沒有遵守期限支付也不會因此就要額外對您負擔精神賠償金。
4、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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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2-01-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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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尚有待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內容,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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