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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公司卻以業務疏失為由要求賠償

  • mosqu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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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3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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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
  • 各位律師您好:
    有個勞資相關問題想要請教,不好意思,有點冗長:
    我在某間公司任職一年多,擔任業務助理一職,於今年9月4日提出離職,生效日為9月30日,
    公司主管也簽名批准,並於9月30日之前交接完成,一切按照公司正常程序離職,在9/4~9/30之間,
    公司也並無提出任何業務過失的問題,因此我並沒有留下離職單副本便安心離職,
    豈知竟於10月3日接到公司會計電話告知:
    有一批貨物公司主管說我擅自退貨退款給客戶,要我負責處理,否則薪資會被扣壓,
    當下我便已跟那位會計說明事情的原由,並說明當初是主管與客戶通過電話,
    並下達指令給我,我是按照主管指示讓客人辦退,且其餘仍在職同事也有聽到,並非我擅自作主。
    但是在發薪日(10/11)之前我仍然有與這位客戶連絡,盡到應有責任,
    只是客戶也表明會主動致電公司,會自行與主管討論,更何況我已離職
    也無權處理公司的公務,在這之中只要與客戶通完電話,我也都有致電給公司會計說明現況,
    但到了發薪日,我並未領到9月份薪資,致電給公司,公司要求我到公司對質,但我並無疏失
    我認為到公司對質無憑無據,沒有保障,因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定在10月30日,
    公司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就在10/24將9月份薪資全額匯給我並電話通知我,請我去撤銷調解
    因為對公司的信任,我在第二天也就去撤銷調解,本以為此事就這樣結束,
    沒想到公司竟然發存證信函給我,指稱我在任職期間因多項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要我賠償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在我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之間,公司從未因業務上的疏失對我提問,
    卻在我離職之後因此扣壓我薪水,爾後因不想調解發放薪水卻又寄存證信函
    針對退貨一事,我也只是依照主管指示執行,難道主管一句沒這樣講,就要員工承擔責任嗎?!
    再者其餘多項業務疏失,也只是口說無憑,並非事實,客戶沒成交應該也不是業務助理的責任
    做生意哪有百分之百,主管放著業務不管,有過失時便要下屬承擔,實在不合理,
    可是因為公司的作業流程向來都只有主管口頭下達指令,所以並無書面證據
    也怕其餘同事為了保住工作而不願出面幫我做證,
    而我因為是有依正常程序離職,理應可請公司開離職證明給我,
    離職後多次向公司索取,公司卻遲遲不願開立證明給我,顯然心虛。
    勞工只是想爭取自己的權益,爭取每一分辛苦錢,公司百般刁難,已造成心理上極大的困擾,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做下一步?是否需要回覆?如要回又該怎麼回?
    如果不回覆,將來公司走法律途徑,我是否會因此要賠償公司損失?
    煩請律師幫幫忙,保障我們這些小員工的權益,萬分感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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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0-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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