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保險、票據 > 92/4/23向中華

92/4/23向中華

  • Emm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5-07 22:50 
  • 文章人氣:2873
  • 個人積分:2
  • 92/4/23向中華商銀辦了一張麥克現金卡欠款112943元,但因理財不慎導致信用破產。之後中華商銀也收掉債權賣給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也被強制扣薪月扣約900元。之後我們與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協商每個月償還2000元,(還此項款含扣薪已有3.4年之久) 在2012/5/7詢問說我們想一次清償,所以還尚欠多少金額?他們竟然回說還有205917元,都還沒還到本金利息就增加到這嚇人的金額。 有簽訂清償協議書,其中一項內容:利息計算之約定:分期協議清償期間,甲方(我)同意乙方(磊豐)繼續計收本案利息。可是他們並未明確告知利息的計算方式?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這樣的算法是合理又合法的嗎? 麻煩您教教我該怎麼辦呢?謝謝!!!
  • 文志榮 (阿照)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5-10 13:22 
  • 文章人氣:539
  • 個人積分:20
  • 律師評價:3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758
  • 您好﹕我的理解是,繼續收本案的利息,是依原契約的利率來計收利息,這個部分或許應該要說明清礎,但如果沒有說明清礎的話,也有原契約作為計息的依據,所以他們所計算的利息如果是依原契約來收的話,基本上應該不會有問題的。以上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文志榮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