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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向肇事者求償之標準?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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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2-09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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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可以請求項目各應考慮:1.支出醫療費用計:以實際支出為準。2.精神慰撫金:約40~80萬元。3.喪失及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失:以受傷前每月平均月薪為基礎折算(年息5%)之現值計算,乘以距退休之工作壽命,再乘以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喪失勞動能力比率計算。4.看護費:因車禍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而有專人照護之日數,乘以每日費用約2,000元。5. 停工損害:受傷前月薪,乘以停工未能領薪之時間。

    最後計算加總之金額,還要乘以對方的過失比例,才是可以求償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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