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職老闆要求賠償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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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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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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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您和雇主簽訂的勞動契約中並沒有無故曠職就要賠償的約定,因此雇主原則上要可以以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作為主張理由。而這時僱主必須舉證他因此損失,也就是您的「曠職行為」與「損失」之間要有因果關係。然而依照經驗法則而言,一個餐飲服務業燒烤店的服務生沒有上班,原則上並不會導致燒烤店無法接客,所以雇主是無法主張因為無法接客的損失。但是如果雇主因此要請比較貴的人力要補人力的不足,那就差額的部份,仍可以請求因為您曠職所增加的人力支出費用。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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