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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授權合約 欲毀約 不知是否可行

  • 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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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9-25 20:12 
  • 文章人氣:2683
  • 個人積分:18
  • 小弟友人日前加入一間模特兒經紀公司,模特兒都需要拍模特兒卡(照片)以便經紀公司

    向廠商推薦人選。以下是拍完照片後,該公司助理拿出的肖像權授權合約的內容:

     本合約適用於所有以下指名的活動日期所拍攝的甲方所有影音作品下稱攝影作品。

    授權:

       甲方特此無償授權於乙方,以及乙方的代理商與代表人員、授權者與被授權者、受讓人、繼承者都具有無限期、不可撤銷且全球通用的權利,不限原因意圖即可在任何及所有媒體使用這些攝影作品。且今後可於不受任何限制的前提下根據版權複製攝影作品、散佈攝影作品、展示或展出攝影作品、及創造攝影作品的衍生產品、並獲得完整攝影作品、部份攝影作品或部份合成攝影作品的版權登記。前述的權利也包含銷售權、播放權、促銷展覽權、廣告權及交易權。甲方也同意攝影作品可以附加甲方的名字或任何藝名,亦即是在攝影作品中附註任何攝影作品說明或印刷資料。

    2.所有權:

      甲方承認及同意攝影作品使用權及攝影作品所有權、攝影作品標題與攝影作品其中的利益,包括攝影作品的所有版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還有攝影作品本身的著作權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也同意乙方可以基於保護攝影作品的著作權自由處理攝影作品、且可以使用各種方式處理或授權使用任何或所有這些權利。

    3.聲明與擔保:

     

         甲方與乙方特此保證他或她在執行拍照前均詳讀此份合約、且充分了解此份合約的內容要旨。只要任何攝影作品被視為所有物,即代表甲方為所有人,也就是說他或她有權同意所有物的拍照權。本合約對甲方及乙方雙方的代理商與代表人員、授權者與被授權者、受讓人、繼承者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乙方及甲方均按照以下指定的日期執行本合約,以資證明。

    小弟的友人因為是第一次接觸模特兒經紀公司,當知道要簽合約時很排斥,因為對內容

    無法完全了解,同時對方助理擺出很為難的態度,並告知如不簽就必須支付攝影師的鐘點

    費及造型費大約5000元,小弟友人一再要求是否能給予一天考慮,不過對方態度依舊強硬

    所以最後還是簽了。


    我的問題是: 1.不知是否能夠毀約,可能必須付出的代價是?

                2.此合約內容是否合理? 就我們的認知這份合約內容完全是站在公司的

                  角度立的,公司能任意處理模特兒的照片,友人怕萬一被合成不雅照,

                  或是照片有商業行為(如平面廣告),友人皆無法干涉或有所獲利。

    最後先感謝您的回答

     

  • 郭詠晴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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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09-3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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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問題大致回覆如下:

    如果你朋友已滿二十歲的話---

    1.毀約的後果要看當初你們簽訂的賠償條款怎麼約定。不過看起來這只是一份授權合約,所謂的毀約應該也就是不希望他們把你朋友的照片拿去外面公開流通或編輯等,所以恐怕也沒有什麼毀約要賠錢的問題,只是將來如果他們真的使用你朋友的照片,你朋友會無法對他們主張肖像權遭到侵害,而要求經紀公司賠償所受的損害。

    2.經紀公司合約當然都是對他們有利的,沒有足夠的談判實力之前(也就是簽約之一方本身就已經很紅的藝人),很難談到合理的條款。

    如果是被經紀公司用來作商業使用,那恐怕因為合約的簽訂會無法對經紀公司主張有損害要求他們賠償。不過換過來想,經紀公司就是要把簽約藝人推出去,所以你朋友同意他們做商業使用,但用了之後的利益該怎麼分擔卻沒規定,或許可以依此契約主張經紀公司應該把商業使用的利益分給你朋友才對,只是到時候可分得的成數是多少,還有得吵。

    如果被合成不雅照片,那有惡意侵權的問題,這份契約是否能作為阻卻違法的理由,也是可以爭執的。也有可能在刑事程序上,以毀謗或其他毀損名譽相關的罪名來看是否能對其提起訴訟

    如果你朋友未滿20歲,或許可以用法定代理人不同意這個契約的理由,來主張不受這份契約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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