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在逛賣場時被兩個女生推薦一家美容診所,有先做一項體驗課程(有付費)。
而後複檢時(12/14)小姐又向我推銷其他課程,要價一萬,當時被洗腦所以答應了,但當時錢不夠所以小姐要求預付訂金一千,但並未給我任何收據,只有在他們本子上寫下預約日期,以及口頭告知之後再付尾款。回家後看到網路評價不佳所以想反悔,想問是否能向店家要回一千的訂金呢?若是可以應該如何解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跟對方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所繳交之訂金,若對方不配合,則可以向消保會申訴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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