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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書假執行

  • 蘇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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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20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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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你好 因為去年父親過世後繼承債務,目前才在辦理限定繼承(債務大於遺產),因為已有債權銀行向法院提出,而最後出庭也收到了判決書,問題如下 1.判決書上寫的「假執行」意思是? 2.如果我們提供擔保金可免為假執行的意思又是? 3.那如果我們都沒提供擔保金會發生甚麼事情? 家人目前是想要留下遺產,實在不懂接下來我們應該怎麼做? 可是如果我們有那筆擔保金我們就乾脆還錢就好了,離可上訴時間只剩10天,不知該如何是好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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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20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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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你好 因為去年父親過世後繼承債務,目前才在辦理限定繼承(債務大於遺產),因為已有債權 ... (恕刪)

     

    1.概括繼承限定責任  還是必須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之責

       所以既然房屋繼承遺產  當然必須以此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

    2.如果要保留房子  是可以跟銀行協商看看

       不過如果沒有提出其他擔保  應該是不容易

    3.假執行是指判決確定前暫時執行的意思

       而因為判決未確定所以債權人必須提出擔保以執行

       而債務人亦可提出擔保免除假執行

       就是等到判決確定後再說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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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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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2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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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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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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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2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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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這樣我了解,但是還有幾個問題,目前家人的作法就是依樣去辦理限定繼承過戶所有的財產賣掉變現還給債權銀行,但是股票銀行花的時間會比較多。1.就目前假執行的部分我們要阻止他假執行還是可以不理會(因為沒有錢可以作為擔保)? 2.按照比例償還債權銀行,這個部分要怎麼做呢每一家欠的都不一樣? 3.關於限定繼承,當初詢問法院是否需要辦理,法院跟我們說不用,我們可否用這項理由註明,因為我們當初是要辦理的? 很謝謝沈律師的回覆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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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21 22:46 最後編輯日期:101-05-2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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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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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關於你問的問題,當初是我出庭,而我就是繼承人之一,家裡繼承人共3人,在出庭時當時的法官也有重覆跟我申明一次,「根據民法xx條,只要以被繼承人既有的遺產去償還,不用拿自己的財產去償還」以上是他跟我說明的。那我也有跟他們說我們會還,但是請給我們時間,判決書上面也有寫上我陳述的話,但是奇怪的是為何法官不命我們做財產清算,但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是趕著申請。所以現在就要趕在最後判決以前進入法院清算程序就是了對嗎?很感謝沈律師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