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是我的名字,因為我都外地租房子工作,
家裡因為要買新房子,需要我將老家賣掉。
而家裡答應會給我一筆錢,而因為工作的關係,
將賣房子授權給小妹,可是他們現在錢到手,
卻反悔不給我,將賣房子的錢全轉到另一個妹
妹新買房子的貸款上,請問該怎麼保障我的權利呢?
他們這樣算侵占嗎?
如果你們之間有協議(書面更好),證明錢是你的。
民事方面可以請求履行協議,刑事可以告侵占。
這是這幾天的事情,房仲那也有轉帳到小妹的帳戶資料,
但因為一開始基於相信對方,所以並無協議書,只有簡
訊往來,所以這樣也可以告對方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只有簡訊內容,但仍得作為本案之證據使用,且既然有房仲,也可以請房仲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直接向你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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