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親目前在大陸買一間房子,所有人為我及父親和後母,父親和後母(臺灣人)在台灣有辦理註冊結婚,但後母嫁給我父親之前,也有三位子女,但那三位子女,未跟我們同姓,是跟後母已歿的前夫同姓,但那三位子女也稱呼我父親為爸爸,我父親目前還在世,我們這邊也有三位子女,是跟我父親同姓, 想了解如果我父親如果不在世上,剩下的一些資產,資產有些在台灣有些在大陸,依台灣的法律會如何配置, 謝謝
依照台灣民法繼承篇規定父親的遺產會由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養子女)
至於大陸繼承法規定則是由父親的父母、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如果今天父親在大陸留有不動產將需適用大陸的繼承法去分配財產,程序相當複雜
如欲了解詳情請來電約詢07-3346338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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