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外送金錢遺失是誰要賠償?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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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1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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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上,依法律的規定,縱使員工對於被詐騙4千多元可能要負部分過失責任,但雇主仍然不可以預扣工資作為賠償。而且被騙4千多元的主要原因是詐騙者造成的,而非員工;員工僅就自己未盡注意義務的過失比例,負勞動契約不完全給付的賠償責任,所以調解委員才會告知說不能由員工負擔全部的損失。如果要求償全部損失的話,原則上要向詐騙者請求。
(2) 雖然員工遲到得罪了客戶、來回也耗了兩個多小時,但員工有按時來工作原則上雇主就應該付員工薪資。如果員工有曠職、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的情況,雇主是可以不經預告直接通知員工終止勞動契約,也不必付給員工資遣費。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12、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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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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