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網路 公然汙辱乙案
-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24 14:23 最後編輯日期:102-01-24 14:29
- 文章人氣:1329
- 個人積分:16
-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打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 查網路 通常這價碼)
那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另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