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偽造文書、冒名 > 請問我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請問我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 Y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3 19:58 
  • 文章人氣:1075
  • 個人積分:12
  • 你好~想請問一下!

    公司的組長要求我們如果當日沒有客人購買東西的話~我們要自己隨便拿個衣服報帳上去給主管看~

    但是到我離職時報帳上去的東西都沒有賣出去~變成報表上金額跟收銀機裡的金額不對~

    而且組長要我自己把這筆帳吃下來~

    請問我這樣子算偽造文書or做假帳嗎?

    那我真的需要把這筆帳給吃下來嗎?

    謝謝你們~

  • 蔡律師 (蔡)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3 20:15 
  • 文章人氣:400
  • 個人積分:279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算。

    不用,但會變成侵佔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 http://fatong.tw/
  • Y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3 20:25 最後編輯日期:102-02-03 20:40
  • 文章人氣:446
  • 個人積分:12
  • 侵占罪很重嗎?我很害怕不想被告~

    因為東西都還是放在店裡面我沒有帶走~

    因為只有幾百塊錢~是不是吃下來比較好!?

    我已經按讚嚕:)

  • 蔡律師 (蔡)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3 20:37 
  • 文章人氣:403
  • 個人積分:279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如果您經濟可以,那就付一付比較省事,

    但切記,不要領該部分的業績獎金。

  • http://fatong.tw/
  • Y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3 20:46 
  • 文章人氣:436
  • 個人積分:12
  • 對不起我忘了提~我們公司是採用目標獎金~有達到才有業績獎金~

    沒有達到的話賣多少都是沒有抽成的~

    所以我應該不會被另外扣取任何費用了嗎?

    謝謝你

  • 蔡律師 (蔡)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3 21:14 
  • 文章人氣:388
  • 個人積分:279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回覆 YY 的發言內容:

    對不起我忘了提~我們公司是採用目標獎金~有達到才有業績獎金~

    沒有達到的話賣多 ... (恕刪)

    不領業績獎金的原因是因為這會涉及詐欺

    如果您沒業績獎金,只要填補收銀機的錢跟帳目一樣,就行了。

  • http://fatong.tw/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6 18:03 
  • 文章人氣:526
  • 個人積分:1106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其實,那意思就是要你們自己把那些衣服買回家
    這就跟賣保險、賣汽車的,有時候要自己買自己的保險汽車一樣
    製造業績而已

    你就把錢給了,衣服拿回家,就買回去了

    至於你的組長,你順便問他,要不要順便帶幾件回去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2-20 21:4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7008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兩造勞動契約規範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2-20 21:4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7008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兩造勞動契約規範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2-20 21:4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7008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兩造勞動契約規範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2-20 21:48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7008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兩造勞動契約規範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