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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自用增值稅如何規劃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子女

  • 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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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2-17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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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
  • 父有一現值600萬房子過戶給兒子,但要適用自用土地增值稅,代書建議用買賣,但須作資金流向,且建議父和母親先行贈與給兒子各220萬(申報贈與稅在102年申報),並以此440萬外加兒子的自有資金160萬合計600萬向父親購買其房子(在102年買賣),請問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