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DNA檢驗報告, 如何確認母子關係
- 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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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1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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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小時候我父親因為子女太多, 就讓還沒有兒子的伯父找人偽造我的出生證明, 成為他的長子.
後來伯父有自己的兒子, 對我冷淡, 親生母親看了不捨, 仍然抱回來養.
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並未改變, 所以我就長期成為親生父母家的 "外人".
(伯父在我讀中學時全家移民國外, 偶而會再回台灣)
雖然在家都稱爸媽, 但戶籍記載讓我寢食難安, 每次見到伯父更難開口稱呼.
後來伯父家的親戚才透露當年偽造的事實, 父母也承認有這件事,
後來父親還跟伯父起爭執 (因為錢方面的事). 我夾在中間很為難.
如今父親過世, 伯父據說也在國外過世. 我在2008年曾經和親生母親去做親子鑑定取得報告.
但後來就因為各種事情沒再進行後續 (現在我已年過40了)
我想請教的是:
1. 如何在法律上確認我和親生母親的關係? DNA檢驗報告有無時效限制?
2. 如果確認, 父親部分的記載是否也會跟著更改?
3. 繼承方面的影響?
謝謝.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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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1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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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基本上DNA報告並不會有時間的限制,您可以您親生母親為被告,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2.但上開訴訟只是針對您與母親的部分,就親生父親的部分,仍應將您親生父親也列為被告一同提起。但因您親生父親已過世,應以您親生父親之繼承人為被告提起。
3.就繼承方面,一旦確認您是您親生父母的子女,您會喪失對伯父的繼承權,而取得對您親生父親的繼承權。這部分應再對全體繼承人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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