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先生在上班途中,因為被後方機車輕微碰撞到自己所行駛的機車後方,也因為為了要閃避後方機車,結果不慎碰撞到前方機車,導至前方機車不慎摔車,後來我先生有停下機車詢問對方傷勢,需不需要就醫等等,可是對方都不理我老公也都不說話,我先生在場也一直做詢問有20分鐘,後來因為我先生看對方好像只是輕微小擦傷,也沒大礙!我先生就趕著去上班了!
結果現在對方卻說我先生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補充說明:後方碰撞到我先生的機車,因為我先生無法立即看到車牌,而當時又處於上班尖峰時間,所以事故聯單只有我先生跟前方機車,而後方機車就沒有囉!
想請問這種狀況,車禍和解書要如何寫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尚無構成肇事逃逸,但對方也可能會去提告,所以若當時有證人的話,日後可能要傳喚他來作證證明,至於車禍和解書部分,建議請專業人士處理,以避免將來之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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