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於今天駕駛汽車要直行時,遇到機車從外側車道突然要左轉,導致擦撞到我的汽車,而該路段機車是需兩段式左轉的,經報案,警察到現場時,有拍照/酒測,但因警察稱車禍地點並非他處理的區域,
而該區域的員警另有要事處理,僅告知分局會再通知前往做筆錄,
我的問題如下,煩請幫忙解惑,謝謝
1.車禍當下,警察未做筆錄,是否不符程序?
2.該機車駕駛當下有承認要直接左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但因當下未做筆錄,如果將來他否認時,我該如何處理?(擔心他狡辯為要直行,而我碰撞它)
3.如果警察通知要做筆錄時,我需注意的要點是?
麻煩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