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各位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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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3-2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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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77條第2項第1款規定:有關該條第1項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適用之。所以恐怕本件不能只執行一半之刑期(4.5個月)即得予假釋。
2.如果被告在監所執行的話,就該民事訴訟案件通常會進行借提,所以應不會有被告不到庭的狀況,而且民事訴訟一造不到庭可能會產生擬制自認的效果,而且法院依法還是會為一造辯論判決,所以不去理會未必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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