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試用文涉觸犯藥事法,請律師先生們幫幫忙
- 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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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去年年底發了一個痠痛貼布的試用文。那時候單純是因為有跟團買到一款痠痛貼布很不錯用,所以就順手寫了試用的心得跟用的一些狀況,內文也沒有提供或暗示購買的訊息跟管道。但是大概三月初,我的文章被奇摩刪掉了,說可能違反藥事法,原本我以為藥事法只有賣有問題,我第一次po這文真的沒有注意,所以被刪之後就沒有再刊登了。但是今天我收到衛生局的約談公文,說我涉嫌刊登藥物廣告,另外文中有列出藥事法第65條、66條、92條,應該是衛生局判斷我涉嫌違反的條例。
1. 上網看了一些文,很多網友說其實約談就一定會被罰鍰,不知道以我的情況,有可能說服承辦人員我並沒有廣告意圖嗎? (我比較擔心的是65條,因為我有寫我試用之後的一些感覺,跟我怎麼用這款貼布,但是並沒有商業意圖,我只有寫說朋友可以跟我拿一些去用,連怎麼買都沒有說)
2. 如果真的被判定違反65條,但是我現在失業根本付不出錢,依我的情況是否可以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該怎麼提出呢??3. 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有可能請法官斟酌被免去罰鍰或剪清嗎??如果前提是不考慮分期繳付。(罰20萬以上實在是沒辦法接受...)
4. 我在衛生局來函之前文章就已經刪掉了,到局說明或是在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實說明這部分,會有幫助嗎?還是我該如何說明會比較好呢?
請律師先生們幫我回答一下,謝謝你們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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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先依指定時間至衛生局陳述意見,亦即將整個事實及無販售之意圖陳述給衛生局人員製作筆錄,以您的情形,衛生局應會從輕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郭詠晴 (詠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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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去年年底發了一個痠痛貼布的試用文。那時候單純是因為有跟團買到一款痠痛貼布很不錯用,所 ... (恕刪)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Q1. 上網看了一些文,很多網友說其實約談就一定會被罰鍰,不知道以我的情況,有可能說服承辦人員我並沒有廣告意圖嗎? (我比較擔心的是65條,因為我有寫我試用之後的一些感覺,跟我怎麼用這款貼布,但是並沒有商業意圖,我只有寫說朋友可以跟我拿一些去用,連怎麼買都沒有說)
==============一般接受約談者都是以這個理由做抗辯,不過是否能被官員接受,當然是要看內容有多少可以連結廣告的性質,不能一概而論。
Q2. 如果真的被判定違反65條,但是我現在失業根本付不出錢,依我的情況是否可以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該怎麼提出呢??
=====================如果內容的確可判定為非商業性質廣告,那當然可以提出救濟。
Q3. 提出訴願跟行政訴訟,有可能請法官斟酌被免去罰鍰或剪清嗎??如果前提是不考慮分期繳付。(罰20萬以上實在是沒辦法接受...)
======================行政訴訟救濟途徑判斷的處分是否合法,如果處分不合法,法院也只能撤銷,請原處分機關再行依法處分。
Q4. 我在衛生局來函之前文章就已經刪掉了,到局說明或是在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實說明這部分,會有幫助嗎?還是我該如何說明會比較好呢?
=======================對於處罰額度判斷上多少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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