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成立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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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0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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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982條修正於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夫妻二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完畢之後,婚姻自登記即時發生效力。結婚行為生效後,要離婚的話自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若協議不成,則須有法院裁判准予離婚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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