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東西,有一個人留言罵我三小、狗等字眼,
我用的那個帳號是我爸的,目前是我爸借我用,
他的留言只有我看得到,但我爸如果登入那個帳號的話也看得到,請問我可以告他什麼嗎?
告的話是要我爸告他還是我自己就可以告他呢?
相關謾罵內容有公開給其他人都看到?還是用私訊方式進行?如果這些訊息是其他人沒有辦法看到的,並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同時也不會有構成誹謗罪的問題。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刑法的公然侮辱,必須要符合「公然」的要件
如果不符合,那麼建議你可以改採民事侵權求償的方式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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