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不起訴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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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2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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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險公司無法提出您過失駕車導致被保險人受傷或死亡的證明,就不能代位向您請求損害賠償,甚至不起訴書中也已載明並無過失,而過失的判斷,基本上與有沒有駕照並無絕對關係。另外,縱使保險公司提出您有過失駕車的證據,您還是可以主張已經與被保險人用20萬元和解,且拋棄其餘請求權,所以損害賠償債權已不存在,保險公司無法再代位向您請求賠償金。總而言之,主張被保險人死亡的原因是與您無關的,所以保險公司不能向您要求過失致死的賠償費用。
(參照保險法第5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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