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未成年犯罪 > 未成年懷孕

未成年懷孕

  • 貓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8 10:14 
  • 文章人氣:4846
  • 個人積分:4
  • 你好~我想請問依些未成年少女懷孕ㄉ相關知識..

    (1)..女生14歲  男生18歲 因交往嘗試禁果發現時已有懷孕6周 雙方母親見面是覺得他們還太年輕不懂事情ㄉ嚴重性加上女生實在太小不適合生子  決定墮胎 費用由男生支付..

    (2)..因雙方督正值青少年和叛逆期 女生住在男生家屢勸不聽不願回家和男生分開 但女生媽媽擔心經過此事兩個小孩還是不懂怎ㄇ避孕來保護自己和對方 再住再一起發生第二次ㄉ機會還是有可能  女生媽媽想簽定協議書之類ㄉ條約 來嚇阻再發生懷孕  另如雙方母親和小孩資料 並說明雙方家長注意小孩行為 女方家長有權保留告訴權 男方須接受提告賠償之類ㄉ..因不懂怎ㄇ寫 也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想請教律師..

    附:女生已經拿掉小孩並向醫院申請證明(男生也陪同到場)  男生媽媽也願意在女方家長提出ㄉ協議書來簽名蓋章 不知有何規範可寫 並是否存有效力

    女生家長是覺得兩個督還太小 還想給男生一次機會 但聽到多數都是說提告 他也擔心對小男生不好 並竟他也有意解決  不知如果這次原諒他並簽下協議書 如再發生是否可以提告  還是現在就該提告??  謝謝

  • 蔡念辛 (蔡念辛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8 11:20 
  • 文章人氣:281
  • 個人積分:36
  • 律師評價: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0號
  •  因為男生已滿18歲,在刑法上是要完全對行為負責的人,所以他的刑責是犯刑法第227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人」性交罪(七年以下)。因為男方已經滿18歲,所以可以現在提告訴、日後也可,本件沒有6個月告訴期限的問題。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18 12:31 
  • 文章人氣:305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與女方為性行為時,是否為十八歲以上?女方是否已滿十四歲?依據刑法的規定,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開罪名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所以本件男方與女方之年紀涉及刑法之適用,需先加以釐清

    如男方未滿十八歲,則本件為告訴乃論之罪,應注意告訴期間。

    另外本件尚可能涉及和誘罪,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貓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0 02:14 
  • 文章人氣:286
  • 個人積分:4
  • 律師你好~

    因約對方母親明天中午見面並談後續問題.兩個小孩或許緊張我會提告 女生先說我不會和他分手後來又說是不是我回家就沒事了...我是擔心他們會口頭保證不會有下次(因女生知道家人希望他回家)並先讓我打消提告ㄉ念頭  那我可以做些甚麼來嚇阻事情再發生 也保障如又發生是否還可提告 (本身也考量很多願給兩個孩子機會避免男生留下案底對未來是個阻礙 和小孩也不會因為此事而反目成仇..但也擔心自己沒強硬逼分手還讓他們再一起等於也縱容他們 )

    我想請問我能要他們簽協議書並商談過程錄音 不知這是否可嚇阻 是否可作證成為證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