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電人員伙同警員至家裡檢查電表,發現電表有問題,電表不會動,可是還是有帳單,裡面有多處遭到破壞,可是外觀是完整的,說家竊電,請父親至警局做筆錄,做完筆錄說請父親要請律師,請問一定要請律師嗎?後續會如何處理?一定要走法院嗎?要如澄清?
1.如果不是強制辯護案件(重罪)法律是沒有強迫被告一定要有律師辯護 自己可以評估看看是否有需要 2.不過當然第一次警詢筆錄是重要的 3.警詢筆錄做完後 等地檢署檢察官通知開庭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重點在於如何在有竊電之客觀事實下,主張無竊電的犯罪故意?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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