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網拍遇到詐騙,錢已經拿回了,不過收到地檢署傳票,因上班忙碌不想到案說明,想寄信給檢察官說明已經收到退款,因為上班忙碌不克前往,並願意不追究被告人。但是因為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在司法院陳報書找不到適合的陳報書來寫。想請問標題跟內容開如何寫才適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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