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30 12:10 
  • 文章人氣:333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見解認為: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
    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本件後續若您能提出已和車禍被害人和解之資料供檢察官參酌,固然有助於責任之減輕(犯後態度良好),但最終本件還是要以緩起訴或無罪的二個選項由檢察官依案件情形審酌予以結案,但不能排除在您不認罪之情形下,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 蔡律師 (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5-02 14:37 
  • 文章人氣:365
  • 個人積分:279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回覆 pun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想請問如果因為肇事逃逸這種公訴罪,對方不求償也不提告,但開庭時檢察官說明要選擇認罪(緩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和解就是選擇認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 http://faton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