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執行標地為不動產之處理方式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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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11 22:15 最後編輯日期:102-05-1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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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不動產可以不用附國稅局之財產清單(對於執行處而言...沒有意義,因為可能早已被脫產了),但是必須在強制執行聲請狀附上執行名義,以及土地、建物謄本,以證明聲請強制執行之標的物確為債務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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