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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繼承的問題

  • 小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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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1 21:24 
  • 文章人氣:924
  • 個人積分:6
  • 前幾天本來是要去辦一般用地改成自宅用地的地價稅減免

    去了稅務局及國稅局才發現 父親十多年過世時 沒辦登記繼承

    我因忙了一整個上午(一下跑國稅一下跑稅務 又一下跑地政一下跑戶政)

    等到土地都辦好過戶登記後(發了土地權狀) 要去辦房屋權狀時

    發現在寫繼承系統表時 漏寫了嫁出去的姐姐 回到地政問

    他們說我觸犯了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我想說的是難道人不會疏忽ㄇ 就不能補一下或改一下

    而且我是將土地過戶成共同共有 又不是故意說只過我一個人的名字

    地政人員的態度很硬 說我等著收法院傳票 再跟法官解釋

    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
  • 鄧和平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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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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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仍須以故意為要件,所以您要朝非故意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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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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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1 │ 律師證號:94臺檢證字6462號
  • 您好,

          偽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仍以故意為要件,所以可以從您當天馬上回去詢問一事,去說明您確實沒有故意,否則何須返回地政機關詢問。另外也可以協同您姐姐再度辦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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